第68章 买来的美人2_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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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买来的美人2

  汤露后半夜过得非常舒服。

  她觉得自己好像在温暖的怀抱里,还有人肉皮垫可以睡,比床好睡多了,又宽又阔,还有床围揽着她,还有温暖的东西轻轻地拍着她的背,她觉得自己一荡一荡的,舒服的小红嘴都撅了起来。

  之前在人贩子那儿,饥饿营养不良的苍白肤色,粉白的唇瓣,因为吃了白玉蜂桨膏,营养已瞬间补上来,那可是仙界极品白玉仙蜂酿出的蜜,一口就可生令凡人发乌、肤润、肌美、色艳。

  只一口就可让一凡人的虚溃的身体,转眼盈实,还是女子的养颜圣品,一口下去,保护桃嫩花艳,比笔下画出来的美人颜色还要美。

  那小红唇一撅,大概睡梦中闻到了男主的气息,每一个男主最后都把她当作掌心娇,宠她宠得很,她自然亲近,都有下意识的反应了,所以小红嘴就“叭叭”地亲了刑鸿泽好几口。

  亲得那人浑身僵硬,此等恶女,自小就恶毒跋扈,放进他鞋底的钉,使得他钻心之痛,还要使唤他跑十余里路取她爱吃的蜜膏,每一步都痛得他麻木,回来后肿得鞋都脱不下来。

  此等恶女,此等……

  “叭”地一口,迷迷糊糊亲在了刑鸿泽的嘴角。

  他僵住……

  然后脖颈僵硬地慢慢转过头,看向这个像个八爪鱼一样,赖在他怀里,闭着眼烧得迷糊的女人。

  此等恶女,自小就能可看出其恶毒本性,五岁如怪,六岁如毒蛇,七岁如毒蝎,狠毒心肠……

  然后她似乎闻到了他的气息,“叭”的一声,对着他生得冷硬的薄唇就是一亲。

  她都习惯了,跟男主亲呢,别看她多亲了几下,其实是跟男主学会了,因为男主就是亲她的,没事就亲,每次看到她就要亲她,醒来就会爱不释口亲好几下,仿佛她哪里都可人疼,可人亲,花露怎么可能任他亲不还嘴,那岂不吃亏,所以男主亲她十口,她也偶尔还击两口,慢慢亲来亲去养成习惯。

  嘴对嘴这么一亲,刑鸿泽都怔了,脑子一片空白,只有唇上那清香酥麻的触感,山洞火光下,他冷酷却发愣的身影,映在了后面山壁上,望着怀中人,久久未动。

  那光线中,又美又媚又娇的一张脸,那伏在他颈间,眉儿一蹙,小嘴儿一撅,就算闭着眼睛,神态亦嗔亦怒,睡觉还会如婴儿一样嗫着小嘴,让人看了心里真是酥儿痒儿。

  何况还是个二十七岁没有妻室的男人。

  那个当年被花员外宠得无法无天的恶毒小儿,长大后,竟然会长成这样的模样,他犹记当年,那个长得白嘟嘟粉嫩嫩的小女童,与眼前这个在他怀里乖得漂亮的女人,重叠在一起,同样的天真无邪,同样的恶毒心肠。

  他又阴沉下脸,哼,这一次,山水轮流转,他绝不会手软,哪怕不将当年的一切一一奉还,也要让这无知小儿知道,苦日子是怎么过的,他肯定要让她尝尝……

  大概是感觉到他生气的气场,花露不舒服地一直腰,刑鸿泽顺着她腰条向后一倚,倚在了被火烤温的山壁上,她又舒服地趴在了他胸膛前。

  小细腿在她腿上调整了舒服的姿势,不知道是不是饿了,或是梦中在吃蜂蜜,在吃甜甜的果子,她就一张嘴,含着他耳垂,小米牙咬啊咬,毫无力道地咬了几下,就睡了。

  刑鸿感觉自己耳朵在其口中,酥得半边脑子都懵了,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,更没有推开她,只是僵硬地倚在那里,老半天。

  “尝尝……苦字……是怎么写的,若再娇蛮无理,他定……”他目光落在那趴在他身上高高伏起的翘吞上,立即移开了视线。

  “该死的!”他额角都绷出了青筋,手握住她纤腰,微微将她轻移了一点,才呼出口气。

  “……定不会轻饶了她,明天就算不让她受棍刑……嗯,也要让她尝尝上山砍柴之不易与辛苦!让她知道,每一根柴都来之不易!”他绝不会像花家老爷一样,宠她一丝一毫!

  怀里人嘴里立即响起一声不舒服的软腻腻的鼻音,“哼唧”了一声,不知是染了风寒不舒服,还是躺着不舒服了,声音里带着撒娇不愿意的样子,还动了动,似乎反抗着他捏着她腰肢不舒服,哼唧的时候还不忘刁着嘴里的肉不放,就是不放,她一出声,刑鸿泽捏着不放的手,立即如烫手似地,松开了。

  她又像刚才的姿势趴在他胸口,还移了移扭了扭,换了个姿势,舒服地躺着,而那个人肉皮垫则“嘶”的一声,一下子将脸侧到了一边,火光下额角的青筋都狞在了一起,脸也陷在了黑暗里,让人看不清。

  直到咬他的“恶毒”女人,又不舒服,还要动,本来拍着她后背,哄着她不让她呕吐的男人,在黑影里恼羞成怒地冲她低吼了声,“不要动了,睡觉!”

  该死的!他就该给她扔到洞外去睡!

  对方乖乖地偎在他颈间,不知道梦见什么好玩的事儿,好像在回应他似的,又像小时候一样,“咯咯”的笑了一声,紧紧钻到他颈间,寻求他的呵护,心安理得地睡着了。

  而男人听到她的笑声,却咬牙切齿,果然还是同一个人,一样的笑声,一边又紧紧搂她入怀,仿佛就这样嵌在他怀里才舒服,才解恨!

  一夜暴雨,下得酣畅淋漓、毫无顾忌,整个山中,仿佛经历了一场盛大的浓重的雨水洗礼,连草木都格外翠色。

  鸟的毛都去尘发亮起来。

  好似给大地万物洗了个澡。

  花露总觉得睡得没有夜里舒服了,好咯人啊,她一睁开眼睛,就看到昨夜模糊的篝火堆,早上才熄灭,正丝丝缕缕冒着白烟。

  她一看,自己在篝火堆房的地上,山洞的地面,全是大大小小的石头,怪不得咯有,她就趴在石头上,明明昨夜很舒服的,现在咯得她腰酸背疼。

  还好一夜间,火将衣服烤干了,她抱着胳膊爬了起来。

  她身上的可是绫罗绸缎,这又是在矛草堆里磨,又是在山里滚,还被山中路边的野草树枝刮蹭,现在又在石头上躺了半天。

  虽然被火烤得石头暖洋洋,但是全是带棱角的,丝绸不比粗麻,娇贵得很,平时都忌讳手上有倒刺茧子,或指甲勾衣,把绸衣给摸起毛了,勾出丝,出门要小心对待。

  结果现在,她一爬起来,低头一看自己穿得衣服,简直就像乞丐一样,若不是绸纱完好的地方还能看出花色,知道这是绸衣,不知道的这是破布烂衫,能挂在身上就不错了。

  她赶紧把外面一层罩纱,盖住内衬有点脏兮兮的地方,粉绸鞋子更是雨天走路,走得成了黄色,她赶紧往裙子里遮了遮,她还没这么脏过呢,然后就手往头上摸,好像头发还行,正想跑出洞去,找干净的雨水,洗洗脸,抹抹头,把自己弄干净点。

  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,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,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那种。

  结果刚盖着身上左面的脏,又露了右面的脏,她把裙子一扔,准备放弃去洗洗时,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,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,眼神冷漠地看着她,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。

  “杀了,把肉给烤了做早饭!”刑鸿泽看着她那一张娇颜,想起小时候的粉嫩,就别开眼,语气生硬地命令道。

 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,那大长耳朵,圆溜溜的黑眼睛,她乐得“嘎”的一声,一下子就蹲下来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。

  怕它跑,它的脚用了临时搓的草绳给捆绑住,挣脱不了。

  刑鸿泽看着她乐得摸兔子的样子,好似几百年没见过活兔似的,一时气结。

  “听到没有,我让你把兔子杀了,做早饭!”他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。

  兔子他都给抓来了,就让这从小宠得无法无天,连吃饭都要人喂的黄口小儿做个饭,了解一下食物来之不易的辛苦,这不过是复仇的小儿科,以后不仅让她做饭,还要让她锄地,劳作,抓鱼,打猎,甚至养家糊口,棍刑板刑钉刑可免,毕竟这么娇滴滴,怕她抗不过去。

  但是,这些为人奴仆的辛苦,必是要让她一一经历,让她认识到自己当年错的有多离谱,竟然还将他忘记了!

  他瞪着她。

  结果,花露仰起了颜色正浓的小脸,问了一句话:“为什么要吃兔兔,兔兔那么可爱。”她从来不吃肉,所以她很不明白,这么可爱的生物,为什么要杀掉吃它的肉呢?

  兔兔那么可爱……?

  为什么要吃兔兔?

  把刑鸿泽给噎得,如果手中有剑,他能直接拔,出来,给那她手心正摸毛的兔子一剑。

  有肉吃,你说为什么?

  这句话相当于那句,何不食肉糜!

  昏庸无道,不,是娇蛮任性!只为自己一时欢乐,却不管他人疾苦,这兔儿不吃,那就饿着吧!他倒要看看,是兔儿可爱,还是她的肚儿难受。

  必是要给她上一堂生存之学。

  那花员外,简直把她惯坏了,毫不知平民之苦,还以此为乐!

  他上前一把从她手里夺过兔子,提到了外面,手上利落地几下工夫,就撕掉了皮,处理好了兔肉,用一根木棍穿过,然后拿了进来,将还未燃尽的篝火添了茅草吹了吹,很快火堆又燃烧起来,加了柴火后,在火上烤起了肉来。

  一边烤一边看着花露。

  不是说,兔兔那么可爱,为什么要吃吗,一会儿香喷喷的烤兔肉烤出来,看她饿不饿,要不要吃!

  结果就看到花露见他拿着兔肉进来,不忍地移开了视线,根本一眼也不往那兔肉上看,而是跑到洞口那里,因为一夜暴雨,洞口有几小火坑,被暴雨冲刷的很干净,里面有一湾水,正好拿来洗手,洗脸,再对着火面照一照自己。

  背后的刑鸿泽看着,暗道女人就是麻烦,洗个手洗半天,连手指缝都搓半天,能有多脏?头发也抹半天,好似是一根根头发毛整理似的,还拿着身上脏了一块的裙角在那里搓,搓完竟然还拣了根他扔在洞口的嫩枝,咬得细细的,对着其中一个小水坑刷牙,最后用另一处干净的水坑漱口。

  女人,就是麻烦。

  完事,她竟然开始整理起她的衣角和鞋,一会就要走山路,鞋早晚要踩上泥泞,她明知如此,竟然还在用树枝刷鞋。

  真是干净到令人发指的地步。

  他一只兔子都快烤完了,她竟然还没整理完。

  花露:能干净一会儿是一会儿。

  她认真地:我就要干干净的。

  眼瞧着那只兔子被男主烤得又香又酥,滋滋的冒油,满山洞肉香味。

  现在这世道,吃口米都不错了,平常哪里有肉吃,何况在奴隶院子待了三天,饿得肚子瘪瘪的,哪个能抵抗肉香味儿?

  他拿出随身的一只锋利小刀,在冒油的地方片出一片肉,肉一切下来,就卷成了一个卷,露出了里面烤熟的粉嫩兔肉,他用小刀插着肉卷,塞到嘴里,咬了一口,又香又嫩。

  再看那边只顾着自己干净,清理自己的花露,头都没回,还在那些小水坑之间挪动。

  这女人,一个坑洗手,一个坑洗脸和弄手发,一个坑捧起水漱口,吐到山洞外,然后再跑洗手那里洗裙摆,再到洗脸坑里涮干净裙摆,再回到洗手坑里用树枝刷鞋,然后再跑洗脸坑再刷一下,把鞋边,鞋底都弄干了了,然后再扔了树枝,跑到漱口水的池子,把手干干净净再起一遍。

  就三个水坑,瞧把她给忙的,瞧把她给干净的,好似洗完就不沾地儿了似的,就她金贵?那手都洗多少回了,还要再洗一洗,还当自己是富家千金?娇惯的作派,就要把她多放田间里劳作,改改这一身娇惯样儿。

  女人,不是花儿草儿,就是收拾自己,天天就忙活这些东西。

  这会儿都没时间回个头。

  哪怕身后烤着肉。

  刑鸿泽难看着脸,随着她不回头,越吃脸色越难看,好吃的兔肉到嘴里都快没味儿了,最后终于忍无可忍,冷声道:“过来,吃东西。”

  本来等着她求自己,结果等得他心头有气。

  花露倒是乖,一出声,她洗干净手就跑了过来。

  果然,女人爱干净是对的。

  一收拾,就是不一样,她之前掬了捧水坑的雨水,拂上了脸颊,那水珠沾在脸蛋上,也没有干净的布巾擦,她就没有擦,额头香腮,到如珍珠一样有光泽的下颔皮肤,都有几滴水珠,就跟外面洗过雨浴的树枝叶片似的,又鲜又嫩。

  真比朝服上挂得大颗的珍珠,还要美。

  那手指洗干净后,根根如羊脂玉般,好似雕琢出来,那藕腕,真的比上好的雪瓷还要细白,那漱完口的樱桃小嘴……

  想到昨天啄亲他的……

  刑鸿泽冷着脸扭过了视线,也不知花家怎么教养的,小时残忍跋扈,长大更是放荡……

  花露心里苦,用坑里雨水洗自己,也太苦逼,再没有比这更贫苦的条件了,她这是招谁惹谁了,每次穿世界都要受点苦,她跟系统要牙刷,变个出来临时用用也行,系统居然一本正经告诉她,用枊条咬碎刷,毕竟这个世界的人,都是这么干的。

  花露:……

  央央大国,为什么没人设计出来牙刷呢,明明瓷器,衣服,牙粉都做得很精致嘛,连金子都是梅花瓣的,为何没有人做出牙刷来。

  还要用柳条,她幽怨,最后真的用一根杨柳枝刷了牙,居然发现,这东西还怪好用的呢,又天然又方便,怪不得没有人设计牙刷,选粗一点的柳条,在嘴里磨成一股细细的柳刷,然后就可以用那一头刷了,刷完就扔,一次性蛮方便,只是没有牙粉。

  花露蹲在那看着他烤肉,但她不要,只是在他身边看着他吃。

  刑鸿泽故意放慢动作,用刀片下一片兔肉,在花露的目光下,放进嘴里,香。

  肉,能不香吗?

  还有人不喜欢吃肉?

  结果连吃三片,也不见花露开口要,只是蹲在那儿看他吃,他片肉,她就看着,他放进嘴里,她也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,看着他吃,还盯着他的嘴。

  刑鸿泽都快被看得吃不下去了。

  最后一肚子气,不知道往哪发,握着刀,看她:“想不想吃。”心想,她要想吃,就片几片扔给她,当然要不够,也可以分给她一只兔腿,毕竟淋点雨就发烧,这体质,真是麻烦,他没空给她看病。

  结果,就看花露摇了摇,“你吃吧,我不吃肉。”

  “什么?”刑鸿泽盯着她。

  花露撅着嘴唇,失望地摸了摸肚子,道:“我不吃肉,有果子吗?”这山林里,这个季节,肯定有果子吧?

  刑鸿泽心里更气,脸上更冷了,不吃肉?

  他手里拿着刀,停在了香喷喷的兔肉上。

  想了想,这恶毒女人小的时候,的确天天只吃糕糕,果果,没见到她吃过肉,但那时候还小,又蛮横又恶毒,用钉子扎伤他的脚,让他饿着肚子,带着脚伤走了十里路,就为了给她买了一包她喜欢吃的徐记山药糕。

  不吃更好,饿着吧。

  一会还有十里的山路,也让她尝尝又饥又饿,脚上还有伤的滋味。

  想着,刀下又片起肉,将那只肥肥的兔子全吃了。

  对一个壮年男人来说,一只兔子肉,除去骨架,刚能吃饱。

  吃完,擦过刀锋,收入刀鞘,然后起身要走出山洞,想到什么他说:“你是我买来的,卖身契在我手里,已经入了籍,若是敢逃,那就是逃奴,抓到不是乱棍打死,就是充作军妓,你要想好。”冷冷地说完,他就走了出去。

  花露:“我总觉得,我和他有仇,但也可能是他口嫌体直。”

  系统:……

  很快,刑鸿泽回来了,手里拿着一串黑溜溜的东西,还有几颗红绿相间的,还有些绿色的带壳的。

  他的手特别大,一捧有好多。

  花露见他要丢给自己,急忙掀起自己洗干净的罩衫上的罩纱,虽然刮蹭的破烂,但装东西还行。

  一接到,她就见到那一捧是山里熟透了的黑葡萄,个个有指甲那么大,是她最喜欢吃的水果了。

  还有几颗新鲜的冬枣,还有一小棒新鲜的榛子。

  都是她爱吃的!

  果然,每次遇见男主,她就有好吃的了,她忍住垫起脚尖,亲了他下巴一下,眼睛亮晶晶,然后说了三个字:“喜欢你。”接着低头小脑袋,就拿起一个枣儿,因为一场大雨,淋得枣儿特别干净。

  但花露还是拿在手里,细细的看,有没有脏东西。

  刑鸿泽被亲完,再加上那三个字,他觉得心口有点喘不上来气,半天给压下去了,这都是这恶毒小儿的诡计,小时就装作与他亲近,还叫他哥哥,转眼就让人将他拖出去打,难道现在他还记吃不记打。

  他一把拿起昨天捆她的绳子,狠狠地盯着她,然后拨开她手臂,将绳子缠在她腰间。

  而花露,真的饿坏了,虽然早上她又吃了两块白玉蜂桨膏,好吃是好吃,但是撑不起胃啊,入口即化,肚子还是瘪瘪的,想吃点东西。

  她也不管刑鸿泽怎么对她,就抬着手臂任他在身上绑绳子,自顾自地专注吃枣儿,不知是不是野生野果的关系,果子有点酸,但特别好吃,酸酸甜甜的。

  吃完一个,她习惯性的将枣核,放进了刑鸿泽的手掌里,然后又拿起另一个枣儿。

  刑鸿泽:……

  他觉得他应该给她一个教训,她还以为自己在花府?以为自己仆婢成群,人人都得当她的奴仆,他忍了又忍,直到她吃了一颗葡萄,然后葡萄皮放在了他掌心。

  他气得,半响呼出口气,握住了拳头,他的拳手都有她的脸颊大了。

  然后又狠狠地在她腰间系起了绳子,力道不所谓不大,花露一边吃一边被他那力道带得身子一摇一晃一趔趄。

  花露被男主照顾惯了,也懒散惯了,有东西吃了,她就任他摆弄,反而山洞里只有他们两个人,他能拿她怎么办?只会狠狠地瞪着她,然后就会用个绳子捆她腰,没碰过她一个小手指头,就是个纸老虎,他也就会这样,难道还能打她不成。

  只是拽得力道大了点,把她腰给勒疼了,她嘴里咬着枣儿,头也不抬就向他娇斥了一声,“轻点。”那娇滴滴的嗓子,那充满依赖信任的软腻腻尾音。

  刑鸿泽手又顿了下,说她娇,还真娇上了!他捏着她腰间的绳子,差点没把绳子给拗断了。

  到底她是主人,还是他是主人?竟然还命令他?

  看来她苦头还没有吃够,必叫她一会儿苦不堪言……

  刑鸿泽脸冒冷气,手上的绳子扣放缓,看向她,只见她拿了一个绿色的榛子,想吃,但是,扒不开,咬不动,那榛子还挺大个的,她手指拿着放在嘴里,一会儿左右小米牙咬一咬,一会儿换右面小虎牙再咬一咬,怎么都咬不开,最后抬头向男主撒娇求助:“相公……咬不开,我想吃这个……”

  这两字一出。

  刑鸿泽:……

  等从山洞出来的时候,刑鸿泽在前面走,花露在后面跟着,手里的葡萄已经被她吃完了,真好吃,酸酸甜甜野葡萄。

  这是她第一次吃到纯野生的果子。

  枣儿也吃掉了,手里还有一把剥了壳的榛子仁,刑鸿泽真是个好男主,她怎么咬都咬不开的榛子壳,他食指和拇指一按,就碎开了,很快就剥好了。

  她捧在手里,一边跟着他走山路,一边美美的吃着。

  新鲜的榛子与干榛子不一样的口感,干的吃起来香脆,新鲜有水份的,吃起来有点甜,脆生生的。

  吃着切下来像牛扎糖一样的白玉蜂桨膏,再吃一颗新鲜榛子,简直太美味了。

  她吃了个肚圆,山上可真是个宝地啊。

  十里路的脚程,对靠腿脚行路的古人来说,平常,但对花露这种,无论是原身富家千金,还是现代来的花露来说,都是极辛苦的事儿,“哎哟。”花露一声叫。

  “我走不动了!还有多远啊!”她有吃的才会叫刑鸿泽相公,没吃的,别说相字了,连个公子都不带叫的。

  这会儿不客气的问他,这都进山了,也不是古时的官路上,而且大雨过去,连砍柴的樵夫都没有,晚上她可不想再住山洞了,“你这是要把我带到哪儿啊,我累啦。”

  刑鸿泽剑眉扬起,瞪了她一眼,眼睛看向周围,里面有颗榛子树,矮的地方榛子都被人采完了,只有高处树尖,挂着一些。

  “老实点。”他扔了绳子,进了路旁林间,不一会儿出来了。

  手里是扒了那针刺的皮,剥了壳的一大把果仁,他手指上还有几处被扎到的孔洞,他也没有在意,花露高兴地跑向他,搓着小手手,接到了手里。

  “谢谢相公……”

  “现在能走了吗?”他冷声道。

  “嗯。”她甜甜地回,小红唇动个不停。

  然后又开始,一路哄着,一路吃,一路看着风景,就是走得腿有点疼。

  山路不好走,十里路,走了三个多小时,花露脚上都是泥泞,绸鞋都湿了,而且她这个鞋就不是走山路的,这是小姐在闺房穿的,做是形状尖头月牙状,甚是好气,但它不耐糙,石子不能磨,不能刮,不耐久。

  走着走着,鞋子好几个地方,绸都磨得透明,都能见到里面白色的袜子。

  花露趁他不备,眼睛一转,摘了路边一种红色的野果,看颜色她也不敢乱吃,然后偷偷抹在了鞋子的破洞处露出的袜子上,然后眼睛一眨,眼泪凝出来了。

  后面的绳子使劲地一拽。

  那娇气精又有事了!刑鸿泽火气很大的回头,“又怎么了!”

  “呜……疼!”她把裙摆一提,把她鞋子露出来的,那面有一块殷了来的红色血迹。

  刑鸿泽当即脸色一变,几步走到了她的面前。

  花露也不让他细看,只是含着眼泪儿,然后绕着他走到他身后,一言不发就往上爬。

  刑鸿泽:……

  还当自己是娇小姐?别忘记了,她是他买回来的……

  “相公,背我,你威武又强壮,腰还那么有劲儿,真有男人味儿,我不沉。”、

  刑鸿泽手扶着她屁屁背了起来。

  沉是不沉的,反而轻飘飘,让他微微皱了下眉。

  只是他扶着软乎乎跟面团似的……脚下的步子都是乱的。

  ……

  清溪村,因附近有一条清溪闻名,水极其清澈,附近几个村落都在这里用水。

  钟家在村子里是大户,因为家中有一位参军的后生,听说升官了,听说是从九品仁勇校尉,那可不得了。

  有品阶的武官可是凤毛麟角,那是朝廷官员,在这村子里是极荣耀极珍贵的。

  钟家大宅才建不久,是清溪村数一数二的宅院,钟家在钟乐山没有从军之前,住的是西边一个简陋的小院,破破烂烂,没钱修整。

  待钟家从军第二年,钟乐山的俸禄不时的送回来,钟家的日子就好过了,待钟乐山跟对了人,受贵人提拔后,升到了从九品的武官,那就很牛了,钟家也彻底在清溪村翻身,一跃成为人人巴结的大户人家。

  钟乐山家里,三个儿子,一个妹妹。

  妹妹叫钟绿兰,她自前几天哥哥带回来的一个同僚,她就念念不忘,听说他这位同僚要在他家里住一阵子,她就更欢喜,只是……

  “二哥,你的那位同僚,可以住在我们家,为什么要搬到我们以前的旧屋啊?”那旧屋又小又破,夏天漏雨冬天寒冷,她现在都不愿意回想以前的日子。

  “那里怎么能住人呢?”

  钟乐山身材魁梧,长相却有几分俊俏儿郎,十分骁勇,否则毫无背景的他,又如可能得从九品武官的官阶,他看着自己这个长像十分秀丽的妹妹,说道:“我那……同僚,早年有个仇家,正要带回来整治整治,后面那院子如果不破不旧,他还不住呢,你不必理会。”

  钟绿兰好奇:“仇家?为何要在这里整治?”

  “自是要给一番教训,难道还朱门拱梁,红墙黄瓦地供着她不成?”钟乐山道。

  钟绿兰忍不住问道:“二哥,你那位同僚官人,也是武官吗?几品官呢?”

  钟乐山瞄了眼妹妹:“不该你打听的少打听。”她妹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,因为之前定的一门婚事,是镇上的富户,没想到是个短命的,倒是他这妹妹落了个克郎的名头。

  不过他钟乐山的妹妹不愁嫁,只是比钟家差的钟绿兰看不上,好一些的,不是乡绅就是带品阶的,又瞧不上钟绿兰,毕竟农户长大,不是名门闺秀,所以婚事一直拖到了十八岁。

  有算命的说她的命格适合嫁个参军从武、阳气旺,不受克的男人。

  钟乐山本身就是武官。

  妹妹第一次见到他那“同僚”时,那小女儿态,害羞的躲进了房中,半天才出来。

  他心中叹了口气,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,他还是得替妹妹张罗一下婚事,看看军中有没有不错的,把她妹妹娶了,有他在,将来也不会欺负于她。

  刑鸿泽黑着脸背着花露下山的时候,已经是午时,家家户户烟囱渺渺,传来饭菜的气味。

  昨晚大雨没回来,钟乐山知道不会有事儿,中午时让妹妹做好了饭菜,他不时望着下山的路,果然,不久,就看到一人背一个女人,走了下来。

  钟乐山心中有气,这女人自小欺负他们将……那么久,还要他们将……背下来,实在是可恶!

  他大步走了过去,正要看看这传说中的“恶毒”女人长什么样。

  就见到趴在刑鸿泽背上的一个女人,听到有人走过来的声音,那小脑袋立即从男人后面竖起来,然后凑在趴着背男人的颈窝处,露出一张,美若天仙,娇艳欲滴的小脸儿。

  她怯生生地看着人高马大怒气冲冲的钟乐山。

  钟乐山满心打抱不平的怒气,顿时僵在了那儿。

  直着眼睛,半晌才结巴地道:“将……刑……刑兄,她就是……小娘子啊……”

  这小娘子,怎么会那么坏?这一定、一定是个误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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